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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考生须知
1、考生请于10月30日下午5:00—5:30到我校明德楼教室前了解考试地点、考场位置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考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
2、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或港、澳、台回乡证),提前半小时入场,考试正式开始前十五分钟入场完毕,监考人员开始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迟到考生责任自负。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责任自负。
3、考试须携带蓝、黑色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尺、圆规、普通计算器。除此以外,其他物品(如:纸、文字资料、通讯设备、电子词典或存储器、翻译工具、涂改液等)带入考场都按考试违规处理。
4、交卷时,考生必须配合监考人员验收,请监考人员在准考证上相关科目下签字(作为交卷的凭据),并妥善保存,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为方便考生在考试期间的就餐,考生可在我校一食堂指定区域用现金购买饭菜;中午需休息或看书的考生可到育才园701教室,教室提供开水;考试期间考场二楼设有医务室。
6、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有关动态情况,请各位考生留意我部主页http://graduate.sw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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