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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我校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已正式启动。该项目旨在选拔我校优秀学生赴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培养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型人才。望各院系给予高度重视,抓紧落实,积极动员和组织学生做好申报工作。结合2010年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0年选派计划
我校2010年计划加大派出力度,争取派送更多的优秀学生到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联合培养或攻读博士学位。选拔原则是四个一流:选拔一流学生,到国外一流大学/研究机构,师从一流导师,培养成为一流人才。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 申请时应为我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成绩优异,科研能力强,在学习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特别是为我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和国外院校规定的要求。
3. 身心健康。
4. 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5. 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为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
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位申请当年。
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各项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极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WSK或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最好提供)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再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3. 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8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仅限申报现有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具体可参阅留学基金委网站。
申请时需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
(三)不符合申请类别条件的情况
1.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留学期限<6个月或>24个月。
2. 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3. 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4. 博士二年级以上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
四、工作日程安排
详见附件
五、派出及管理
1. 对通过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成功派出的同学,学校将在其办理离校手续时,报销其参加雅思,托福,WSK三类英语等级考试一次性单笔费用。
2. 学校原则上不与项目申请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学校视情况可以与少数优秀的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并将其纳入学校师资培养规划。
3. 公派研究生在国外期间发表第一署名西南财经大学论文者,可申请我校相应级别的科研奖励经费。
4. 学校视情况可聘请优秀的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为我校课程教授,利用假期返校授课,享受我校课程教授待遇。
5. 外事处将对拟派出留学人员进行统一的英语语言强化培训和行前教育培训,培训通过者,方能办理派出手续。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并自觉接受我校外事处的后续管理。
6. 最终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管理办法》,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派出后留学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
六、相关说明
1. 鼓励公派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选择留学基金委专项指南发布的项目。
2.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者,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3. 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http://www.csc.edu.cn/gb/downloaddoc/2009/apply/06-01.htm)
4. 国外导师的学术水平以及本年度接收留学生情况等将作为2010年审核条件之一。国外导师同一年度接收留学人员的数量不宜过多;国外导师不应是国内特聘导师或客座教授。
请广大有志于出国深造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在读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和博士生及时登陆我校外事处网站http://waisc.swufe.edu.cn/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了解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情况。同时请注意做好外语方面的准备,须在2010年3月前通过出国外语考试(托福或雅思)。争取2010年我校有更多优秀学生出国深造。
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刘萍老师(腾骧楼107室,87092735);
附件一:《西南财经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意向申请表》
附件二:《西南财经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申请表》
附件三:邀请函、研修计划具体要求
附件四: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五:我校项目工作日程安排
外事处
研究生部
西南财经大学组织人事部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
200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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