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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4年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代表性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3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及《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 西南财经大学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西财大党发〔2021〕15 号),加快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研究生对学校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十四五”发展及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等方面的支撑力度,现启动2024年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代表性成果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高水平学术代表性成果培育项目

支持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贯通”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对标高水平学术期刊、发明专利及智库成果等开展科研项目研究。项目研究内容需立足中国实际及学科前沿问题,契合国家地区行业发展需要,突显知识、理论及方法创新,利于中国自主的学科知识体系建构;项目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且预期成果突出。

2.高水平学科竞赛类成果培育项目

支持在读研究生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对标学科评估“在校生代表性成果”及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在学成果”指标,参加国家级或在国际上有重大影响力的学科专业竞赛,重点支持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委会组织的系列竞赛。

二、申报条件

1.高水平学术代表性成果培育项目仅支持在读博士研究生(含 “硕博贯通”研究生),项目组成员可吸纳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参与。

2.高水平学科竞赛类成果培育项目主要支持在读研究生参与,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联合、校企联合、跨校联合等多形式有组织进行。

3.项目申报人须为基本学习年限内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请人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成员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项;已获校级研究生科研课题资助但尚未按要求结项的,不予资助立项。

4.项目不得与已获得资助的其他各级各类项目内容相同或相似不得与2024年申请资助的其他各级各类项目内容相同或相似,不得与2024年之前已发表或获得的成果内容相同

三、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1-2年,预计2024年12月组织验收工作。

四、结项要求

结项成果须与申报立项项目内容相关。项目负责人用于结项的成果应以西南财经大学为署名单位,学术论文成果应为第一作者(含视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智库成果、学术专著、教材或科普读物学生应排名前三,科研奖项成果学生应排名前三,学科竞赛类成果学生应持有竞赛获奖证明。其中:

1.高水平学术代表性成果培育项目须完成以下成果之一:

1)项目相关成果在中文A级、各学科排名前30%的外文B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

2)项目相关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至少1项。

3)项目相关成果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与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至少1项。

4)正式出版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与项目相关的学术专著、教材或科普读物至少1部。

5)项目相关成果获A级科研奖项至少1个。

6)有至少1篇项目工作论文被相关学科认可的高水平学术会议(会议清单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为准)接受且进行报告,且撰写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格式参见《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与基本要求》,研究报告须经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文字复制率≤15%,视为通过检测;3-5名相关领域专家匿名评审,大于等于三分之二评审专家认定为“结项”

2.高水平学科竞赛类成果培育项目须完成以下成果:

1)国家级或在国际上有重大影响力的学科专业竞赛(特别是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委会组织的系列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至少1次;

2在上述赛事的省级(或区域级)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至少1次。

3.其他要求

1)期刊等级按照项目立项时学校实际执行的《西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版本予以认定。

2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项验收。未能按期参加结项或结项不通过者,可延期1年再次进行验收。延期后结项验收仍未通过的,将对研究生及其导师、所在培养单位予以追责,情节严重的追回全部经费。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须按学院(研究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到所在单位,包括申请书1份(附件1)、论证活页3份(附件2)及申报信息表(附件3);其中,申报信息汇总表只需提交电子版,其余材料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文件命名方式:负责人名称+项目类别(学术成果项目/竞赛成果项目+申请书(或论证活页);电子材料打包命名格式:项目类别(学术成果项目/竞赛成果项目+学院/研究院+专业+姓名。

2.学院(研究院)审核:学院(研究院)对研究生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项目可行性、预期成效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和择优推荐,填写推荐申报意见后,于2024年9月14日前将获得推荐学生的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3份、申报信息表(汇总版)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腾骧楼121办公室),电子材料应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联系人指定邮箱,打包文件夹及邮件命名格式均为:2024年项目类别(学术成果项目/竞赛成果项目+学院/研究院名称。请各单位安排好工作进度,逾期将不予受理。

3.学校评审立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资助,立项经费及数量将根据学校2024年度相关经费总体预算情况设定。评审通过的项目,经学校审定、公示等程序后予以立项


高水平学术代表性成果培育项目联系人:申晓菊,87092505,邮箱:sxj@swufe.edu.cn

高水平学科竞赛类成果培育项目联系人:朱昱璇,87092213,邮箱:zhuyuxuan@sw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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