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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2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

为鼓励博士研究生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宽学术视野,促进科学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学校于2018年起设立 “博士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出国(境)学术交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现启动2020年第一批次申报工作。

一、项目指南

1. 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资助我校在读博士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人应为会议入选论文的第一作者(如排名第二则第一作者须为校内教师或校聘校外博士生导师),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西南财经大学。每位博士生在学期间,最多可获得一次资助机会。经费资助范围包括出国(境)差旅和会议注册费等必要费用,资助标准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 出国(境)短期交流访学

资助我校在读博士生赴国外一流大学进行与在研课题或学位论文等相关的研究,时间为3个月或以上。申请人须获得国外高校正式邀请函,且接收高校应为学校备案的出国(境)博士交流项目(项目清单参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或自主联系 QS 世界大学排名前 200 的海外知名院校参加博士交流学习项目。每位博士生在学期间,最多可获得一次资助机会。经费资助范围包括出国(境)差旅及在外生活费补助等必要费用,资助标准参考国家公派留学的相应标准,总金额一般不超过3万元。

二、申请条件

1. 项目申请人须为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博士生(含硕博贯通研究生)。

2.同一项目不重复资助,已获得其他各级各类项目资助的,不再申请本项目资助。

3. 所有项目须在立项当年完成项目计划,各项目结束后凭发票按学校财务处要求完成经费报销。未报销完成的经费,学校将根据规定统一收回,不再补发。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 材料提交

(1)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对应项目申请表(附件2、3)及申报信息表(附件4);

(2) 若申请国际学术会议项目,还须提交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邀请函若为英语外其他语种,须提交邀请函的翻译件)、收录论文全文、成绩单和语言成绩复印件;

(3) 若申请短期交流访学项目,还须提交国(境)外高校短期交流访学邀请函(邀请函若为英语外其他语种,须提交邀请函的翻译件)、成绩单、语言成绩复印件和国(境)外导师简介。

2. 申请程序

此次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0年6月25日,如到时还未开学,申请人可先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在申请表中填写审核推荐意见后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材料发送至yantao@swufe.edu.cn,可先用电子署名代替签名,开学后应补交获得资助同学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如到时已开学,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研究生院将在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名单。

四、其他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获得出国(境)资助资格的博士生须办理出国(境)手续并在出国前办理好出国批件。

获得此次项目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2020年9月1日前出行,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出行者,可保留资助资格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_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出国(境)学术交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_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

附件3_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出国(境)短期交流访学申请表

附件4_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申报信息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